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決定(2012年3月13日)
發布日期:2012-03-16文章來源:觀志實業作者:admin瀏覽次數:849次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和人居環境,努力提升城市形象,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 2015年實現創建目標。
一、充分認識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重要意義
國家園林城市是城市的重要名片,是城市環境質量與社會活力的展示窗口。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涉及到城市規劃、城市管理、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功能配套、河流整治和生態環境、歷史風貌、風景名勝、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以及文化、教育、衛生事業等多方面內容,是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有效抓手,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是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競爭力、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民生工程,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各單位都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充分認識開展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飽滿的熱情投身于創建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廣泛開展宣傳發動,以扎實有效的工作推動創建活動順利開展,確保成功創建國家園林城市。
二、明確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目標和任務
總體目標:到2014年底,確保城市綜合管理、綠地建設、建設管控、生態環境、節能減排、市政建設、人居環境、社會保障八個方面指標達到或超過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其中城市園林綠地率達到35%,綠化覆蓋率達到40%,人均公園綠地達到
(一)實施城市園林建設,提高綠化水平。依據《宣城市城市總體規劃(2007-2020)》,完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相關規劃,并嚴格執行;科學合理布局各類城市綠地,形成完整的城市綠地系統;實施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通過規劃、建設、管理等環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益;擴大綠地面積,增加城市綠量,加強綠地管理,提升城市景觀質量。重點實施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五個一批”工程,即:結合城市布局,在城郊結合部建設一批城市生態林,增加城市綠量;根據綠地系統規劃,在建成區建設一批城市公園,增加城市公園綠地面積;結合市政道路建設,建設和完善一批城市干道綠化,打造城市綠色骨架;結合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拆除城區違章建筑,建設一批街頭游園和社區公園,增加市民戶外休憩場所;結合水系治理,以及過境公路、鐵路、高壓走廊等沿線環境整治,建設一批城市生態廊道,構建城市綠廊。
(二)加強生態系統保護,改善人居環境。加強對城市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濕地等生態系統的保護和對生態敏感區域的修復,增加鄉土植物利用,保護好生物多樣性;處理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關系,加強文物保護,保護自然資源,保持城市地域風貌,形成具有宣城特色的人文景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和水系的保護與治理,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降低城市熱島效應,不斷提高人居環境質量。
(三)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步伐,完善城市功能。著力推進“暢通性、功能性、休閑性、保障性、產業性”工程建設。扎實有效開展拆違、禁違和預防違法建設工作;不斷完善城市各項基礎設施及城市功能配套,加快實施“二環八射”、合工大宣城校區、宣中新校區、體育中心、圖書館、規劃館、大劇院、博物館等重點項目以及文化、教育、衛生等公共設施建設;科學有效處理城市生產、生活污染物,做到城市環境清潔、安全,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城市建筑廣泛采用節能、節水技術;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加快危舊房和棚戶區改造步伐,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提高生活質量。
三、強化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成立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全市的創建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創建工作。宣州區政府及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要求和《宣城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成立領導小組,細化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分工,主要領導為本單位創建工作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都要按照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的要求,積極參與,主動配合,為創建國家園林城市作貢獻,努力形成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整體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逐年增加城市園林綠化投入,保障創建工作的資金需求。市財政、宣州區政府、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將創建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市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節約行政開支,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創建工作;宣州區政府、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全面動員發動社會各界、各行業、廣大市民廣泛開展小區綠化、屋頂綠化、庭院綠化和陽臺綠化;對公共綠化可以采取認建、認養或在不改變綠化性質前提下,采取“誰投資、誰受益”的政策,加大城市綠化建設投入。
(三)建立考評機制。市委、市政府將創建國家園林城市任務完成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范圍,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重點督查項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辦室要會同市創建辦,加強對創建各項工作的督查督辦,定期通報情況。對在創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不能如期完成任務、影響創建目標的,將追究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
(四)營造創建氛圍。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任務重,涉及面廣。要大力營造創建氣氛,廣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斷掀起植樹造林、園林綠化的高潮,形成政府牽頭、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參與的良好創建氛圍。各級宣傳部門要對照《宣城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制定創建宣傳方案,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媒體,跟蹤報道創建工作,宣傳創建過程中的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創建工作中的“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形成良好的創建工作輿論導向。